警惕!金融产品的现场营销是有风险的。中国保监会发出提醒

自直播这种新媒体购物形式出现以来,一直受到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的青睐。其中,一些与金融产品相关的现场营销行为存在潜在风险。为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于2020年发布第五号风险警示,提醒公众注意筛选金融直播营销广告的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和风险水平,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误导销售等风险;树立科学合理的金融投资和消费观念。

首先,当前金融直播营销有两个主要风险

(1)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或存在欺诈风险隐患

第一,不合格题“苍蝇脸”。由于直播平台开户基本没有门槛限制,部分不合格主体擅自进行金融产品直播营销,涉嫌非法或超出金融营销宣传活动范围。甚至还有所谓的“科技公司”、“咨询公司”,以投资虚拟货币、外汇、在线理财为名进行诈骗。为了吸引用户,还有一种直播平台,承诺利润高,平台充值后可以随时提现,从而存在异化为非法集资的风险。

二是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有的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分期、贷款等理财产品的实际提供者显示不清。平台用户可能会受到营销氛围的驱使,在主体不明确、风险较大的情况下冲动消费。

第三,非专业人士误导或欺骗。一些不具备专业素质的人冒充“金融专家”、“保险专家”,对金融产品进行不正当的解读和类比。此外,直播平台受众广泛,财务知识薄弱、风险防范能力差的用户容易被误导或欺骗。

(2)现场营销行为存在误导销售的风险

一种是虚假或夸大的宣传。有些现场营销引人注目,夸大借贷产品、保险产品、理财产品的宣传和噱头:如“最快的X分钟贷款”、“最长的免息xx天”、“免息”、“第一个月只有几块钱,最高保障几百万”、“限时”等。,但实际上大多数消费者很难满足广告所声称的无息条件、借贷条件或产品销售范围,或者“无息不免费”,

第二,偷换概念,单纯比价。一些现场营销广告强调借款一万元支付日利息的低利率,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借款成本的误解,但实际综合年化利率相当高。有的单纯比较保险产品价格,却不详细介绍保险责任,故意隐瞒排除责任、不确定分红收入等重要信息,甚至曲解保险产品条款,声称“一切有保障”,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三是信息披露、风险告知或提示不到位。一些现场营销行为没有充分提醒受众金融产品的风险和豁免条款,或者没有以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方式解释权利义务和风险水平等重要信息。消费者可能会在不完全了解风险的情况下购买不合适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金融营销宣传是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格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相关主体应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格的前提下,自行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各金融机构要落实金融营销宣传的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本机构及其合作伙伴的金融营销宣传。

第二,消费者可以从三个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1)认定直播主体资格

目前,大多数直播营销倾向于发挥流量导向的作用。通过直播吸引消费者兴趣后,通过提供购买链接或线下引流,鼓励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如果有购买兴趣,应了解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关注相应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资质,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和渠道。不要随意点击未知链接,不要在正规金融机构销售渠道以外的页面上随意提供重要的个人财务信息和身份信息,以防范欺诈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2)看清楚直播内容

在直播场景中,由于直播时间的限制或消费者中途观看,金融营销容易出现信息披露不充分、消费者信息获取不完全的情况。建议理性看待现场营销行为,在购买前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如借贷产品的利息和手续费标准、实际年化利率、保险责任、保险产品的除外责任和支付要求、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等。,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坚持科学合理的投资理念。警惕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预警不充分、明示或暗示无风险保本、收益有保障等一些误导性销售问题,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三)意识到金融消费或投资风险

金融产品不同于普通商品,一般需要根据消费者或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针对性的选择。但是在活产的模式下,不可能有效识别每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也不可能进行充分的一对一沟通。公众对此要有理性清晰的认识,不要被现场营销营造的氛围所煽动,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在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合同内容、利息和费用标准、免责条款、风险等级等重要信息后,应仔细评估自己是否能够承担或接受,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

(原标题“警惕!金融产品的现场营销存在风险。中国保监会发出提醒。编辑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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