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拒绝搭载抑郁症患者合法吗

2020年10月14日,有网友爆料称,他和女友准备在威海大水坡机场搭乘春秋航空9C8743航班飞往南京。因为他女朋友得了抑郁症,吃的药副作用导致手发抖,导致被航空公司拒绝。工作人员还在公开场合询问她的私病,导致女友情绪崩溃,旧病复发。

随即,网上出现了很多“春秋航空拒绝搭载抑郁症女乘客”的报道。

很快春秋公司回复说,他们做出这个决定是出于对乘客本人和其他所有乘客的飞行安全的考虑,因为乘客情绪激动,病情不明,没有专业的医疗建议。

对于这个事件,网上有很多评论。有人认为航空公司对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有人认为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不当,甚至歧视抑郁症患者。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承运人不得承运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人或者有可能危及自身或者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健康状况的旅客。

但抑郁症是否属于该条规定的情形,目前仍有争议。

事实上,在航空公司无法确定旅客病情的情况下,在旅客病情较重、旅客情绪难以控制的情况下,航空公司拒绝搭载旅客的决定并非不当。

如今,民航的飞行量越来越大,飞行安全变得尤为重要。飞行安全不能在某个时间确定。飞机安全是一种持续的安全,随着时间的推移仍能保持安全飞行。

结合乘客登机前的健康状况,航空公司无法确定乘客的健康状况是否能一直保持稳定状态,也不会受到飞机起降、颠簸、情绪等的影响而恶化,从而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乘客的安全。

但是,我们不能全面否定旅客乘机权,赋予航空公司拒载权。乘客的权利和隐私也应该得到尊重。毕竟,无论什么样的疾病,总有重要的一点,不能否认,某些疾病的患者是不允许乘机的。

目前,我国法律和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此类患者是否可以乘坐该航班,航空公司对此类患者也没有特别规定。

自由和安全是矛盾的。我们的法律、相关规定和航空公司都要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同时,对特殊患病群体给予特殊照顾和照顾。

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各航空公司的规定,明确航空公司可以拒绝患者乘坐航班、需要监护人陪伴、需要提供医疗健康证明等情况。,并明确航空公司拒绝患者乘坐航班的程序,以及患者拒绝乘坐航班后的投诉方式。每个机场还可以成立专门的医疗小组,不仅可以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还可以就此类事件发表专业的医疗意见。只有允许救济,才能避免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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