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保险业从草创到繁盛的历程

十九世纪初的一天夜晚,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席卷了广州十三行,当烈焰冲天的西关,在炎魔侵蚀中持续燃烧了七昼夜,人们强烈地意识到,风险与人们如影随形,水火无情之时,需要一种金融工具来化解补偿风险。岭南是近代中国重要的通商口岸,也因其近代工商业、对外贸易发展较早,成为中国保险业发祥地。随着国家变革,岭南保险业发展迅猛,至今,仍引领着中国保险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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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的发端

1822年11月1日当晚9点半,位于十三行街北侧,离行商公所不远处的一家饼店失火。秋冬之交的广东北风盛行,火势顺风向南蔓延,很快进入十三行夷馆。偏偏当时新英国馆边的猪巷里堆放了很多木柴,被点燃后火势加强。原有的几台灭火机,此时已是杯水车薪。到了次日中午,整个西关烈焰冲天……这次灾难共计焚烧一万五千余户,洋行十一家,各洋夷馆与夷人货物,约计值银四千余万两,有记载说“洋银融入水沟,长至一二里”,四千余万两白银相当于清政府一年的国库收入。此后,水火险得到了民间商铺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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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此前,现代形态的保险机构就已经在岭南出现。随着商品贸易发展,船舶运输和货物仓储不断增加,需要通过保险分散水火风险。嘉庆六年,最早的外国商人经营海上保险的组织在广州出现,这个几位外国商人联合组织的临时保险协会,规定对每艘船载货物承保限额为1.2万美元,颇具保险行业特征,然此时还未出现任何形式的保险机构。

嘉庆十年(1805年),谏当保安行在广州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保险业从此发端。作为外商在中国开设的第一家保险公司,该公司由几家洋行合股组成,宝顺洋行和怡和洋行轮流担任经理,直至道光十五年。道光十六年,怡和洋行对谏当保安行进行改组,更名为谏当保险公司。

继谏当保安行之后,嘉庆十五年,澳门保险公司成立,成为澳门第一家保险公司;道光二十二年,于仁面保安行开始在香港兼营保险代理业务,外商开设的保险公司纷纷在岭南破土而出。因保险业是由国外引入,早期的保险公司皆由外商建立,因而,彼时中国保险业基本被外国资本垄断。而国人开办的保险公司,到十九世纪后半叶才出现在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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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元年(1875年)10月,经北洋大臣李鸿章批准,轮船招商局在上海设立保险招商局,并在广州和汕头两地设立保险招商分局,这家公司成为在广东最早开办的华资产物保险公司。光绪三十一年,广州酒米行业的商人组织本行业各店铺联保火险,成为广州商人自办保险的开端,同时也是广东最早出现的火灾相互保险。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保险需求不断增加,原有的以贸易为主,将码头、仓库、船舶、修理、银行和保险业务融为一体的洋行机构模式不能满足时代需求。保险业务逐渐从洋行中剥离,成为独立经营的保险公司,并快速垄断了市场。

独具特色的人寿会

中外资保险公司在岭南遍地开花的同时,广东省还出现了一种类似于保险公司的民间组织——人寿会。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天道循环在所不免,惟最可悯者贫民耳。夫贫民环境之恶劣,人所共知。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蓄妻子,一旦疾病纠缠,束手待毙。语云:未知生,焉知死。身后之事更何以堪言。念及此,故人寿会所当急谋组织也。” 这则见于济川善堂人寿会章程的文字,记录下人们对保险功能的认识,也记载了广东人寿会的起源。

这是一种“小规模之人寿保险,由商人号召设置,初期不受国家保险业法规支配,其办法大都是组合若干贫老无依之人认占会(份),系每份每月供纳会银三四毫,中途身故由会赔偿丧葬费百余元,供满十五年人犹健在者,可以停止供纳直至寿终,仍得如数领取偿金”。

据广州市各人寿会规定,原会费为每人每月3毫,后因亏损改为新入会者每人毎月4毫。关于保险金的给付,5年以内身故者给付50元;5年以外死亡者,每年递加10元;缴纳会费满20年后人犹健在的,先给寿金100元,以后可免缴会费直至寿终,再给付100元,共给付200元。而东莞县济川善堂人寿会章程则规定,会员入会时每人需先缴基金6毫,入会后如有其他会员身故时,以摇铃为号,每次每份缴会费2毫。

光绪年间,在广州设立的人寿会有两粤、永安、广州两广、普益、广东、岭南、天生、乐同、粤东、遐年、大同、广生、万年、羊城、同济、升平和两益祥共17家,同时还设有人寿研究会(即人寿会的联合会)。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政府对人寿会发展消极限制,禁止新设人寿会,对已设且尚存的人寿会则饬令结束。而后,随着民国十八年3月广州霍乱流行,5月脑膜炎流行,仅剩的几家人寿会因大量给付保险金而亏损严重,人寿会逐渐走向衰亡。

新中国的保险事业

经过上百年发展变迁,岭南保险业行走在外商垄断、国内战乱之中,直至新中国成立后,岭南保险业才得以重建,重新焕发活力。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西郊民巷108号挂牌成立。1950年1月,人保东北公司、华中区公司、西北区公司和西南区公司陆续成立。其中,华中区公司于1949年11月11日在汉口成立。1950年1月30日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电令,广东、广西两省保险业务由华中区公司领导。1950年4月10日,华中区公司更名为中南区公司,管辖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和江西六省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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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中国成立,外国保险公司开始退出岭南保险市场。至1950年,广州剩余的洋商保险公司只有海龙产物、福美产物、商务意外损害、友宁产物、英商美国友邦产物等八家。

广州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华南区行接管并合并了中国和太平洋两家保险公司,在此基础上调配干部抽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该公司于1950年2月23日正式开业,1950年至1958年,该公司先后开办49个险种,共收入保险费1亿多元。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国务院批准全国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此后,以广东为代表的岭南保险业飞速发展,保费收入连续12年位居全国首位。1982年5月,广东省韶关和肇庆地区部分县市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其中参加保险的280多户受灾企业得到了当地人民保险公司支付的赔款1280多万元,使得企业迅速恢复生产。为此,时任广东省省长刘田夫称赞:“保险是伟大的事业,保险事业对国际、对企业都很有好处,在这次抗洪救灾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广东省各地企业积极参加保险,使广东省企业财产保险得以发展。

改革开放后,人民逐渐意识到保险业的重要作用,保险业飞速发展。随着保险体系日益完善,岭南地区保险险种日益丰富,见证了中国保险事业从草创到繁盛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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