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的令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从现在开始,对富平县城区所有机动车辆实施全面管控。除军车、警务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卫生防疫、应急救援指挥、防疫公务、物资调运、单位公车等车辆,其他私车车辆一律不准在二环内通行。

来源:平安富平 渭南政法网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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