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朝皇帝直接控制;上三旗& rdquo制度是如何制定的?

对满清八旗很感兴趣的朋友们,有趣的历史边肖带来了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秦汉以来,中原王朝的皇位继承制度普遍遵循“立嫡长强于贤, “立子贵于长”的原则可以将皇位交接过程中的震撼甚至灾难降到最低。

明朝万历年间(1583年)十一年,努尔哈赤以父亲和祖先留下的十三名副手起家,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逐渐扩张疆域。然而,当事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接班人问题开始提上日程。

image.png首先背景复杂,不服气的人很多。后金除长子楚婴外,还有努尔哈赤的四个侄子:次子戴善、侄儿阿敏、五子芒古台、八子皇太极,都有军事功德,无人信服。另一位“五臣”,费应东、鄂一都、何鹤立、安、顾、胡尔汉,可谓元老级人物,他们在努尔哈赤创业时功不可没。为了共同的目的,“四贝勒”和“五大臣”开始联合起来。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他们共同指责楚婴挑拨离间,使“四贝勒”和“五大臣”不和,说不能接受这样的继承人,希望努尔哈赤重新考虑继承人人选。

其实“四贝勒”“五大臣” 楚国联合沦陷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含义。从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到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后金汗国建立,努尔哈赤集团在进攻城市方面不断增值。自然,努尔哈赤的权益早就是13对以上的遗产,以“四贝勒”和“五大臣”为基础的八大天王(阿敏、芒古台、皇太极、德格、岳托、杰尔哈朗、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在部落联盟的权益分配上也有一定的统治力。后金汗国的八旗虽然名义上全部归努尔哈赤所有,但实际上所有权和分配权已经分离,八王各有控制部落联盟相应财产和人员的权利,在自己的旗帜中享有极高的权力。因此,他们基于经济的政治权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后金攻占大明辽沈地区,八旗主各领大量土地、人口、财物,实力大增,努尔哈赤对各旗主的实际控制力逐渐下降。这也是“四贝勒”和“五大臣” 敢与楚联合的深层次原因。

努尔哈赤作为部落联盟最重要的元老,虽然拥有绝对的权力,在接班人的选择上可以自己做主,但是努尔哈赤的汗权是建立在八旗分权的基础上的。汗权大,旗权小;随着旗势力的扩张,出汗的权利受到限制。这是一个矛盾或悖论,也说明部落联盟的权力结构体系还不够成熟。

image.png“四贝勒”“五大臣”对联盟当前和未来的利益有特殊要求。但觉醒的利益诉求让他们对努尔哈赤施加压力,胁迫努尔哈赤处理。努尔哈赤也不得不妥协。部落联盟接下来的两次攻打乌拉的战斗中,楚婴没有被派出去,而是呆在家里。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三月二十六日,努尔哈赤下令免去楚婴的继承人资格,同时被禁闭在高墙内。其实全世界都能理解他的处理方式。但三年后,楚婴三十六岁,无望获得接班人资格,努尔哈赤下令处死他。楚婴之死,似乎预示着后金长子继承制度没有水土不服,楚婴就是这种硬迁模式的牺牲品。长子继承制建立在皇权不受挑战的基础上。同时,中原各国大力弘扬儒家文化,自觉维护这种传承模式。正是在后金,这两点不可用,所以努尔哈赤只能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也许从这个时候开始,在接班人的问题上,努尔哈赤不得不基于金代后期以八旗为核心的高层管理日益增长的现实,考虑他们的利益分享要求,初步有了向汗位选拔制度过渡的想法。

但在引入可汗选举制度之前,努尔哈赤仍然抱有幻想,试图用他的威权或影响力来推动新的接班人——次子戴善。此代善居四贝勒之首。14、15岁被尊为贝勒,军事成就广泛,红旗与红旗齐名。关于接班人的合法性,是有说服力的。然而,在戴山被确立为接班人后,反对派的小运动仍在继续。首先,他被诽谤并嫁给了他的继母 一代女王有外遇。然后,被告的次子硕拓、阿敏的哥哥翟桑固和妹夫莫洛洪想逃往大明帝国,政治立场存疑。天命六年(1621年)九月,戴山向可汗的父亲努尔哈赤哭诉,说有人暗中告诉皇太极、芒古台、阿齐格,他们是想自杀,导致努尔哈赤为了实现和平,宣布废立皇太子。于是,在长子楚婴和次子戴善的接班人职位相继被废除后,终于引入了可汗的选位制度。努尔哈赤在这个问题上发表了讲话,他说:“跟随我为君主的人不应该由强者来做。这样的人只要是君主,就怕靠自己的力量,在天堂被定罪...如果你等八卦山王,有才华有德行的可以尴尬,你可以代替我。不可教练,不服从道路,可以选择有道德。”(《满洲实录》卷七),这就是可汗选拔制度的由来。努尔哈赤说“可以等八仙,有才气有德的可以谏,但是他们可以代替我”,表明以后后金的接班人将在八旗主中产生。“不可教练,不服从道路,可以选有德者立”,说明八旗主不仅有一次选举接班人的权利。后金豪强政治走到了尽头,带有部落氏族色彩的民主政治制度BLACKPINK登场,实际上宣告了努尔哈赤以前以个人威权主义选择接班人模式的失败。

image.png可汗选拔制度的本质是把接班人的选择从努尔哈赤转移到八大天王身上。8月11日,命运号的第11年,努尔哈赤在离沈阳40英里的阔吉堡病逝。后来朱贝勒坐下来商量新单于,也就是接班人。当时八贝勒的能力明显不同。戴山因为之前的传承被剥夺了一面旗(带红旗),无法与皇太极抗衡。阿敏是旁系支系(努尔哈赤的侄子),无法竞争位置。努尔哈赤五子曼古尔泰,英勇无畏,战功平平。此外,他因谋杀母亲而臭名昭著,并在继承斗争中被击败。至于四小贝勒,当时无论是军事能力还是经济实力都不可能比得上皇太极。因此,由于接班人的选择,皇太极被成功地安置到位。

但是,对于皇太极来说,八王之治成了一大制约。皇太极上台后,只把自己的白旗白旗换成黄旗黄旗,再也没有旗帜了,而其他的高官都是六旗——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皇太极有多大的空间发号施令?同时,最重要的一点是,努尔哈赤在接班人制度设计中注重权力的相互制约和制衡,可汗国王与旗主、旗主之间的一切都以群体的稳定和权力胜利者的缺席为核心因素,使得可汗国王(接班人)容易受到指责,行政效率大大削弱。比如在八王统治下,八旗贝勒必须定期“聚于八角殿(大正殿,努尔哈赤朝府)察事”,下级官员的任免应由上级官员“于贝勒聚于八角殿之日,乞录”。另外,八旗贝勒可以当场联合审理案件,只选择结案后的重大事件 就报给可汗吧。后金对汉人发号施令的时候,“都是八王之书下达的”,从而在制度层面上承认了八王在组织上的至高无上的权力。

image.png那么,皇太极呢?

天聪三年(1629年)正月,皇太极开始了人事改革的进程。他废除了三贝勒的“月值”制度,宣布由三贝勒以下的小贝勒代替来执行月值,从而削弱了三贝勒的权力。皇太极这次改革的出发点很巧妙。表面上看是权力的转移。其实它接收的是可能对自己构成威胁的三贝勒的行政权力,但被释放的三贝勒的权力却能赢得人心。此外,他还在贝勒之外设置了八位大臣管理国家事务,甚至规定他可以染指旗内的一切事务。如果国家出了什么事, 八大臣和贝勒“坐在一起,一起讨论”。这种权责重叠,其实是皇太极的一种刻意行为,也是他集权的一个重大举措。表面上是分权,实际上是集权。皇太极完成了人事改革的第一步。

但是最重要的一步还没有迈出。皇太极进而为三贝勒“没事找事”,为的是在实际层面上解除可汗王与贝勒共同接受大臣崇拜的制度,不仅为自己,也为以后的接班人加强中央集权,提高可汗王的权威树立榜样。其一,镶嵌蓝旗的贝勒旗主阿敏,以“弃永平等关中四城,杀城”之罪,夺其爵位,禁闭于高墙,至死。随后,三百乐正蓝旗的旗主曼古尔泰被指“御前展刃”、“不敬”,于是砍掉大贝勒的称号,降为普通贝勒,并带走乌牛路的成员,罚他两千银子。“朝廷前曝刃”事件发生在天聪五年(1631年)。今年12月,早已看出端倪的戴山主动建议皇太极:“我等大位,与上级并排而坐,离我心远。从那以后,我一直坐在南方的中间,一直和芒古台坐在一边。”(见《东华录》,沈冰天琮五年十二月)戴善主动请三贝勒走下神坛。因此,在可汗选举制度下,可汗国王“与三贝勒同坐” 迁请三贝勒走下神坛,由此,汗选制下“与三贝勒同坐”的格局被废除。皇太极于天聪六年(1632年)开始“独坐南方”,开创了后金汗王全荃的独特格局。

image.png当然,政局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动摇甚至流血,这似乎是体制改革的需要。天聪六年(1632) 12月,芒格泰突发疾病去世。随后,皇太极下令杀死了属于芒古台亲信的正蓝旗。在这场持续了大约半年的大屠杀中,1500多人被处死。 皇太极和豪格正式吞并正蓝旗。这样,皇太极的三面旗,即黄旗、黄旗、蓝旗,都由他自己管理,从此建立了清朝皇帝直接控制的“上三旗”制度。毫无疑问,它为君主权威的提升提供了力量支持。在经历了冲击甚至大屠杀之后,政局恢复了稳定。

天聪十年(明朝崇祯九年,1636年)4月11日,经过长时间有计划有预谋的组织整顿,皇太极举行了一个模仿中国礼仪的仪式,即皇帝登基,并改名为“大清”。他封旗主贝勒为太子,令其统率六部。崇尚德八年(1643年),皇太极规定旗主贝勒不再掌管部务,从而正式结束了八王共同执政体制下对单于王权力的割据。事实上,到这个时候,可汗选举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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